知识产权获取
知识产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前者一般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后者一般是指基于所有人和继受人的双方合意。
如何获得知识产权
(1)专利申请。通过自主创新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后,申请人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在各地的专利代办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如符合授权条件可获得专利权。申请人可自行提交专利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人待办专利申请。
(2)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人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类34个类别、服务类11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时应确定注册的类别范围。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是我国实行商标强制注册的商品。
(3)版权登记。作品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自动享有版权并受法律保护,版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反映出的思想、方法、观点和事实本身。版权登记属于自愿性质,其目的是确认作品的权利归属,为将来发生纠纷时取得证据,各级版权局及其指定机构负责办理。
(4)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我市已有许多特色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如马家沟芹菜、胶州大白菜、崂山绿茶、大泽山葡萄、产芝水库大银鱼等等。
(5)采取保密措施构成商业秘密。企事业单位可以采取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竟业禁止协议、在岗位职责中规定保密条款、在项目任务书中规定保密条款、对员工分阶段、定期进行商业秘密培训、对接触和使用商业秘密的人员规定授权过程和回收授权过程、明确识别标识商业秘密资产、采取技术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其它合理的保密措施等,使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持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保护性。
(6)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人应当向农业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植物新品种保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请求书和说明书的电子文档。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保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行政及司法活动,以及知识产权人为使其智力成果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和策略的经营活动。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分类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人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知识产权保护,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还缺乏侵权案件的单独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为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建议制定《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等文件,详细制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机密文件的保护和侵权条例。
2018年11月9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中国宣布,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国内法规
2019年11月,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家组,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宏观战略的调查研究
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的利用是指在产业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过程中,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所有者或依法有权处分的组织和个人应用知识产权,谋求或取得相应的竞争优势或收益的过程。知识产权利用是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它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利用和他人利用。
运用好知识产权便是保护知识产权,维系创造者、传播者与社会大众利益平衡的关系,权利保护中的时间限制促使其价值的体现;知识产权运用以保护为核心,当知识产权被保护了,那么接下来就有利于权利的实施,进行专利、商标、版权的转让、许可授权等,由此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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